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任丘市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4日至2004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初中教师岗位需具与所报岗位一致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小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的考生需与所报岗位一致。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者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位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任丘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4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任丘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任丘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网址: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4日上午9:00至8月19日中午12:00。
报名缴费时间:截止时间到2022年8月19日下午5:00。
报名结束后,迅速组织笔试,请考生及时关注笔试时间,并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事宜,具体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本次考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
2.报考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报名信息提交后会形成预览信息表格,请报考人员再次核对报名信息及照片。考生提交报名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提示未过原因,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交费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扫码显示支付成功即完成本次报名。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及填报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调整到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任丘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如果有调整,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7.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医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相关知识。
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等相关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除医学类、教育类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布。
2.证件审核
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任丘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原件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档案时一并提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卫生基础知识等。
报考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报考综合类岗位(除医学类、教育类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等。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任丘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2223649